本来应该把犯人带回本土去审判,可是再把犯人发配出出来那不浪费时间了嘛!王天龙干脆就地在新广州城的州民事法院联合北美军事法院,对他们进行了审判!
犯人们对被指控的罪行那是一点也不承认,无奈有小戴总督从本土带来的证据,有照片,有录像录音,有证人证物,再不承认也没有用。
有意思的是,天龙军的法律事实上还是王在法上的大陆法系,虽然中央集权的天龙军政府可以在本土和海外领都实现追求现实正义的大陆法系,但是王天龙还是把海洋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改编了一下,加入法律体系,并尽可能的限制了王的权利。
王天龙知道,一个人的权利如果没有任何的限制是不可以的,就像法官的权利也要陪审团的制约一样。
天龙军的法官在小案和初审中,没有陪审团的限制,但是在重大案件和终审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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