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张姗,双职工家庭,兄弟姐妹五个,她是老三,上面的两个哥哥姐姐都响应政府号召,下乡当了知青。
到原主的时候,其实原主是可以不用下乡的。
但是令人无奈的是,原主是个不折不扣的舔狗,她对方志杰这个邻居家的哥哥简直喜欢到了骨子里,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地跟随他一起下乡去。
原主对方志杰可谓是痴迷至极,无论方志杰做什么,她都会无条件地支持和追捧。她会毫不犹豫地为方志杰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只为能得到方志杰的一点点关注和回应。
但是方志杰却对原主没有丝毫的好感,每次当原主想要放弃的时候,方志杰总是会恰到好处地抛出一些甜头,让原主看到一丝希望。
而原主就会像一条忠诚的狗一样,对方志杰言听计从,心甘情愿地替他卖命,不仅帮他干活,还将自己辛苦挣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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