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比打生桩更加阴毒的故事。”
不知道是哪年,湘西还有赶尸的习俗,苗疆的蛊术向来历史悠久,赶尸有三赶和三不赶的规矩,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
恰好有个老赶尸匠收了个徒弟之后没多久只教了点皮毛功夫便撒手人寰,那个小徒弟是个贪婪狡猾之人,就叫他老赶吧。老赶很快把第一天拜师的三不赶都抛诸脑后,趁着年纪小,又去拜了一个江湖术士为师,学了点本事,几年之后专接三不赶的活,价格收得比较高。
三不赶之所以有这规矩,其中病死之人的魂魄已被阎王勾去,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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