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根本的原因在于,那时候的三姓寨很多的家长们并不是真心想让自家的孩子去上学。
一来是因为心疼孩子上学那一年动辄几十块钱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二来是想留着这些好不容易才长大的孩子们,在家里帮忙分担一些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总之,他们觉得让孩子上学是一件既花钱又没什么作用的不划算的事情。
当孩子们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任凭他们怎么闹着要去上学,亦或是学校老师、校长、村长甚至是乡镇府的领导们上门来苦口婆心地说服、来追查,但仍然有一部分家长,顽固地不让自家的孩子们去上学。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了,有谁再不让自己家的学龄儿童去上学,就是违法行为了。
这一次,各个大队小学里的老师、校长、乡里面的领导、各个村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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