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了温柔知性的李老师,再看看两位“泼妇”——田霞和张艳。过去,老师向学生推荐一些练习题,从中获得一些回扣。这种事,当时是不违反法律的,教育局是选择默认的态度的。一些老师,利用法律的空洞期,大肆兜售试卷和书籍,在八、九十年代两、三年就能挣够几万元,这可比挣工资强多了。到了二十一世纪初,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了,不过干得早的,人家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在默认期,田霞和张艳分别向自己所教的班级推荐同一套试卷。两人虽是女性,但性格彪悍,自以为是,也不互相商量一下定一个统一的价格。结果,同一套试卷,价格相差两元,张艳定的价格高。学生们也不傻,两相对比后,张艳班的学生就偷偷地说张艳挣了黑心钱。当时一个班四、五十人,两个班就是近百人,相当于张艳多挣了200元,近半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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