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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收购价高

说到纳粮,那就不得不提到本朝的税收制度。

本朝的律法规定,男子年满十八为丁男,每丁每年须得向朝廷缴纳二石粮食。

除了粮食若是选择缴纳绢二丈、以及绵三两,当然缴纳的布不是固定不变,还需因地制宜。

如宋芷所在的祁水县,只要以种麻为主,遂他们可以缴纳麻布二丈五尺,以及麻三斤。

家中有现成绩好的麻线,但因为没有织布机,再加上家里一直忙着各项生意,一直也没有抽的出空闲去村中织布。

吴氏见儿子已经将税粮准备好,于是开口道:“那我回头拿着家中绩好的麻线,去村中兑一些织好的麻布回来,先将这些准备好,到时候走的时候也不会那般匆匆忙忙了!”

宋友山点点头,询问道:“今年收成好,我已经算过了,再给了王家的租子,以及赋税后,咱家里还能余下一千五百斤的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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