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其实往前回溯几年——小学的时候,班珏琳就和李一苇同班。当时的李一苇就因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而被提升成了班里的“三道杠”,是人人羡慕的班长。
可是小孩子又不懂得官职的高低,哪怕官再小,也还是乐此不疲。那时的班珏琳很喜欢跟在李一苇的身后,原因很简单,都是住在大院里的,学前班时就经常玩在一起。加上李一苇又是班长,每每和他走在一起,班珏琳的内心都有一种极其微妙的优越感。
比她自己当班长还要有成就。
小学四年级时,李爸爸的同事送了他们家一只博美犬。每天放学后,班珏琳就会去李一苇家里“调戏”小博美。又拽耳朵又拉尾巴,还未经李一苇同意就带着小博美去外面溜。
班珏琳拉着小博士美呼哧呼哧的跑在前面,“一二一”的喊着口号,李一苇慢悠悠的跟在后面。回来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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