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觉得孙女的话很有道理。
她跟大姐合伙做买卖,一向账目清明,丁是丁,卯是卯,并不因为是姐妹关系就在钱财上含糊。大姐懒怠处理作坊的事,只想坐等分红,她主持大局时,也从没产生过糊弄的想法。这两年大姐对儿媳越发倚重,开始把作坊的事交给周晋林之妻,还给儿媳分红,而周晋林之妻则不象婆婆那般漫不经心,对于作坊的事务总爱过问,马氏也从来不隐瞒什么,反倒是把所有生意上的法门都告诉了外甥媳妇。
马氏想得很明白,她跟大姐年纪都大了,她又是早晚要随丈夫孙儿回直隶老家的,在长安待不了几年,合伙做买卖的钱,她也就是赚上几年,攒些私房而已。将来她走了,作坊还是要交到大姐手上的,大姐如今就不耐烦打理生意,到时候接手的还不是外甥媳妇?既然是早晚要交出去的,她又何必跟外甥媳妇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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