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青木与相关机构签约的其实就是代理权,意思大概是将着作权委托给机构,自己专心创作即可。
这个代理的权力颇大,机构全权负责作品的出版以及展览、周边、文创等等一切版权的运用。
不过对于艺术家来说,最主要的盈利途径是出版画集,唯有这个才是真正获利的。
展览的版权是以固定价格出让的,通常一次大型展览,需要数十幅作品,一幅的买断价格是五万人民币,艺术家差不多能拿到数十万元。
相较出售作品一年数十万的收入,其实高不了太多,可以说作品如果参加展览的话,也就是当年的收入翻倍。
至于周边和文创,对艺术家而言也是一次性授权,拿到的钱甚至更少,利润大头依旧是资方的。
所以发行画集是艺术家主要的赚钱方式。
好在华夏是按照发行量,而不是销售量与作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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